并非任何癌肿都适合放疗,对于那些发病位置较深、瘤体较大、单纯切除有困难的癌肿,另外肿瘤不大但与周围组织浸润粘连明显,或局部有淋巴结而单纯手术不能切除的癌症,均可行手术前的放疗。如头颈部癌、气管癌、肺癌、直肠癌、巨大肾母细胞瘤、软组织肉瘤等,此种治疗是利用放疗前病人肿瘤部位血运好,对肿瘤进行照射提高根治性手术切除率,有提高长期生存率、减少肿瘤复发的作用。
对于手术局部有残存的肿瘤,而且这种肿瘤对放射线有一定的敏感性的癌症病人,均应做术后放射治疗。如:肺癌切除后有残存者,腮腺癌术后(尤其是m—W期),甲状腺癌、肾癌、软组织肉瘤等在手术不彻底时都应行手术后放疗;对根治术后局部复发危险性高的乳腺癌,均应做术后放射治疗。
癌症放射治疗禁忌证为:
(1)晚期癌症病人有明显的恶病质,如消瘦、脱水、营养状况极差,无法进行放疗者可作为绝对禁忌证。
(2)食管癌已穿孔,腔内合并大量积液,肺癌合并大量癌性胸水,肝癌合并大量腹水等均应作为禁忌证。
(3)对放射线不敏感的肿瘤,如软组织肉瘤:纤维肉瘤、平滑肌肉瘤、横纹肌肉瘤、脂肪肉瘤、滑膜肉瘤、成骨肉瘤、神经纤维肉瘤及黑色素瘤等应视为相对的禁忌证。一般不做放疗。
(4)放疗中度敏感的肿瘤在经过足量放疗后局部又复发时,因正常组织不能再耐受第二次重复照射,应作为禁忌证。
(5)放疗中度敏感的肿瘤已有远处多处转移时也不适宜作放疗。
另外,除肿瘤因素,还有其它严重疾病,如急性感染、尽力衰竭等应在控制病症后再做放疗;有心脏病而肿瘤又位于心脏附近(例如肺癌);有肺功能严重代偿不全的肺癌病人;有明显肝功能障碍的肝癌病均不宜进行放疗;末梢血中白细胞低于4×106/升或血小板低于80×106/升时,均不宜进行放疗,待血象恢复正常后可再考虑放疗。
放射治疗最多见的副反应是对造血系统的影响:使白细胞、血小板下降。其次还见于对呼吸系统、消化系统等的影响。张氏认为,放疗射线是一种热毒之邪,癌症患者接受放射治疗之后,机体被辐射之热邪灼伤,造成体内热毒之邪过盛,邪气伤阴耗气、损伤机体津液,损害脾胃之功能,影响气血生化之源,造成气阴两虚、脾胃失调、气血损伤或瘀毒热盛等证。
根据其发病机制,临床各家采用扶正祛邪相结合,以祛因为要、风亏打盈、治求专方为原则进行随证加减可以减轻或防止放疗副反应的发生,保证放疗的顺利进行。
瑶医治疗放疗期的肿瘤患者坚持的原则就是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,又称治则。瑶医治则是以瑶医理论为指导,对预防、养生、治疗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防病治病规律,是预防、养生和治疗都必须遵循的准则。瑶医治则是瑶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,以瑶医思维中最具特色的三元和谐、盈亏平衡、气一万化等观点为指导,是我国古典哲学的抽象、模拟认识论在瑶医预防、养生、治疗中的具体体现,是瑶医临床治疗立法、处方、用药的指导原则。可以说,瑶医治则是高度概括瑶医论治思想的一种思维形式,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产物。
治疗方法则是在治则指导下制定的具体方法,又称治法。例如,各种病症从盈亏关系来说,离不开盈亏斗争及其消长盛衰的变化,因而打盈、风亏就是治疗原则。在这个治疗原则指导下,根据病情的不同,可以在专病专方的基础上,配合加减运用解毒、祛风、消痧、除蛊、补气、养血等方法,这就是打盈、风亏的具体治法。
从治则与治法的关系来看,二者关系是从属的,治则的内涵一般、抽象,治法的内涵特殊、具体,二者的区别是大治则与小治法的区别。治则比较稳定,而治法比较灵活,治法是在治则的指导下具体方法的选择和运用,而治则是治法的升华。就治则与治法在临床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分析,治则应为第一层次,包括祛因为要、风亏打盈、治求专方、恶病不补、捉母擒子等;它不能直接指导临床组方用药,只是对各种治疗法则的抽象概括,决定着具体法则的大方向和总任务。而治法应为第二层次,是指导临床处方用药的具体方法,它根据疾病的特点、患者的个体差异、发病时间、发病地点等多方面情况,在辨病的基础上随病症提出,并随病症的变化而不断改变。
瑶族医药渊源流长,具有显著的民族性、传统性与区域性,其形成发展与本民族的生产、生活实践、生态环境及族系密切相关。历代统治阶级执行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,迫使瑶族先民频繁迁徙,以深山老林为居,与毒蛇猛兽为邻,过着艰苦的游耕生活。瑶民遇到疾病创伤时,主要利用传统的草医草药解除病痛。在长期与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疾病斗争过程中,为了本民族的健康、繁衍,瑶族先民对于一些特殊的人体生理、病理及病因有了初步认识,积累了利用草药防病治病的丰富经验,形成了别具一格的瑶医药。绝大多数瑶族地区都处于封闭自守的经济状态中,受其他民族文化的影响较少,更没有中医或西医的传入。
瑶族主要分布在祖国西南、华中地区的6省区140多个县境内,有213万余人,其中广西瑶族人口占全国瑶族总人口62%以上(设有金秀、恭城等6个瑶族自治县),其余分布在湘(14%)、赣(10.2%)、云(7.5%)、粤(4.7%)、贵(1%)等省。瑶族人主要居住在我国南方山区,地处南亚热带及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。温和的气候,充足的雨量,肥沃的土地,山地庞大,植被繁茂,孕育了丰富而多样的动植物资源。这种多层次、多门类的生态环境,造就了瑶族地区丰富的药材资源,为瑶族人民认识各种植物的性质并利用草木的枝、根、皮、叶、花朵治疗疾病,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基础。长期以来,这里的瑶族人民不仅改造了自然,而且经过世世代代的摸索、积累,慢慢地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民族医药体系,并且很早就以草药同外界进行交流。
长期以来,由于种种原因,瑶族并未形成本民族的特定文字,也没有专门的典籍记载瑶医药的系统理论,但我们仍可在一些古籍中查找到零星的记载。虽然这些记载较为粗略,对内涵丰富的瑶族医药也难免挂一漏万,但从中仍可管窥到源远流长的瑶族医药史。
在许多旧地方志及史书中均有记载,如:“瑶人虽有男女居屋,然常移徙不常……善识草药,取以疗人疾,辄效”、“瑶人耕作之暇,入山采药,沿寨行医”。瑶医用药基本上都采用山区盛产的民族药(草药及动物药),并以鲜用及饮片为主、部分经特殊炮制后使用。有资料报道:对湖南的江华、江永、兰山、宁远等地进行瑶药调查,每年的端午药市瑶人卖药盛况空前,仅江华的大小药摊约千余,摆满了县城几里路长,买卖活跃,人员达数千人。说明了瑶族人民利用山区丰富的自然资源,在采集、使用的过程中,扩大了出售品种,并逐渐与治病相结合,形成了既诊病又卖药的瑶医瑶药。在广西金秀、恭城、荔蒲等县至今仍有数百名瑶医(多为盘瑶)在全国各地城镇设摊售药行医。据1993年调查,在金秀县不足5万瑶族人口中就有瑶医247人,其中有205人办领了个体行医执照,除在县内开办了2个瑶医门诊部及32 个瑶医个体诊所外,其余瑶医均在县外售药行医。瑶族医药已由瑶寨走向城镇挂牌开诊。
瑶药历史极其悠久,因受历史条件限制,文献记载的瑶药种类至今仍很有限。据一些瑶族地区的药物资源调查报告统计,查阅有关瑶医药文献进行统计分析,瑶医使用药物品种中土石草,鸟兽虫鱼,无所不包。广西瑶医用药品种已达1392种,其中植物药1336种(隶属于198科716属),动物药43种(隶属32科37属),矿物药4种,其他类9种。植物药中,藻菌、苔藓植物8种(5科7属),蕨类植物63种(26科43属),裸子植物9种(7科8属),双子叶植物1099种(136科577属),单子叶植物157种(24科101属),约占广西药用植物种类的30%。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对有关瑶医瑶药发掘整理研究工作不断加强,通过专职瑶医长期的医疗实践并与各民族医药,特别是在与中医药的交流中,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,一些确有疗效的瑶医验方开始得到临床验证,瑶药分类鉴别、药理药化研究工作不断深入。瑶族医药已由原始的经验医药的积累与流传向实验医药纵深发展,逐步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瑶族医药学。
上一篇:所有的癌肿都要放化疗吗? 下一篇:为什么一些癌症术前需放疗?
瑶族瑶医药学带头人,毕业于黑龙江中医学院、北京大学医学部EMBA研究生。覃氏瑶医...[详细]
主治医师,现任北京德坤瑶医医院(集团)院长, 毕业于牡丹江医学院、北京大学...[详细]
主治医师,毕业于黑龙江中医学院,覃氏十三代瑶医,自幼跟随父亲覃德坤老先生学医...[详细]
主治医师,毕业于黑龙江中医学院,覃氏十三代瑶医,自幼跟随父亲覃德坤老先生学医...[详细]
副主任医师,覃氏第十四代瑶医,自幼跟随祖父覃德坤老先生学医。97年毕业于黑龙江...[详细]
皮肤科主任。覃氏第十四代瑶医,自幼跟随祖父覃德坤老先生学医。97年从黑龙江省...[详细]